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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友联络员工作制度

2014年10月08日 ⁄ 校友会公告 ⁄ 字号 ⁄ 阅读 394

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和财富,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,有效保持毕业生与母校的畅通联系,促进校友信息资料库的建设,为校友们提供一个交流沟通、增进往来、促进合作的平台,经研究,决定自2013年开始,在应届毕业生中聘请优秀毕业生担任校友工作联络员,建立校友工作联络员制度。
一、校友联络员的职数设置
本科生、研究生均按班级设立校友工作联络员,每班1名。
二、校友联络员的基本条件
1.关心学校建设,关注学校发展,热心校友工作,乐于为大家服务;
2.群众基础及综合素质好,沟通能力、组织能力及责任心强;
3.工作较为稳定,联系方便。
三、校友联络员的主要职责
1.负责保持与本班同学的联系,掌握同学动态,协助学校健全、更新校友信息。每年9月向校友总会反馈一次本班同学信息;
2.积极参加校友总会和就业地校友分会的活动,组织开展本班校友活动;
3.积极向《校友通讯》等刊物投稿,及时向校友会提供校友信息动态,推荐优秀校友事迹供学校宣传报道;
4.促进校友与母校的沟通与联络,收集本班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,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。
5.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承担校友联络员工作,务必在本班同学中及时推荐接替者,并报校友办备案。

四、校友工作联络员享有的服务
1.学校颁发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书;参与评选“优秀校友工作联络员”;
2.可从校友会和所在地校友分会了解掌握母校、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;
3.优先参加校友总会和各地校友分会的各种联谊、交流活动;
4 . 优先获得总会推荐,成为所在地区校友会理事会候选人。
5.优先取得校友总会有关刊物和资料。
五、校友工作联络员招聘办法
1.采用个人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:毕业生个人可填报《校友联络员自(推)荐表》,交所在学院审核;或是学院根据对本届毕业生的了解情况,并经毕业生本人同意,推荐优秀学生担任校友工作联络员;
2.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校友办,由研究生院、学生处、校友办共同审核,确定校友工作联络员名单。
六、校友工作联络员招聘安排
1.每年元月,接受研究生个人自荐,3月中旬完成当年研究生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;每年5月,接受本科生个人自荐,5月底前完成当年本科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。
2.离校前,学校举行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仪式,颁发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证书,并对校友工作联络员进行培训。
七、本办法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。

 

校友工作联络员自(推)荐表

学院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专业:           班级:

姓名 性别 学号 
出生年月       年    月    日民族 入校时间 
家庭地址 
联系方式 
自(推)荐理由 
工作单位 
通讯地址 邮政编码 
联系电话固定电话(办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宅)
移动电话 传 真 
电子信箱 QQ 
本人意见 
学院意见 
学校意见 

联系人: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

通讯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邮编:3100018

办公地址:下沙校区行政楼910室      

联系电话:0571-86873887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传 真:0571-86873887

网   址: http://alumni.hdu.edu.cn/       E-mail:xyb@hd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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