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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友返校接待办法

2014年10月09日 ⁄ 服务流程 ⁄ 字号 ⁄ 阅读 815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校友返校聚会有关接待工作,以热情、真诚的服务欢迎校友回母校参观,让校友们真切感到母校的关怀和真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回校的校友,照本办法予以接待。

一、以班级(专业/年级)为单位的校友返校活动,由校友会办公室和相关学院共同接待,其活动安排由返校班级(专业/年级)与校友会办公室和相关学院协商确定。

二、以个人名义回校看望、访问老师、同学、朋友且与学校没有公务联系的校友,由其所看望、访问的老师、同学、朋友负责接待。

第三条  根据班级聚会组织者需要,并填写《校友返校接待登记表》,校友办将协助做好以下工作:

        一、邀请学校有关领导;

        二、提供校内同学聚会场地;

       三、提供就餐券一份

        四、落实校史馆参观;

        五、介绍学校有关情况;

        六、协助联系入住宾馆、用车等工作。

第四条  学院应及时将校友返校聚会的有关信息通知给校友办,以便校友办与聚会组织者联系有关事宜。

第五条  聚会结束后,组织者向校友办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存档备案(可E-mail形式发至xyb@hdu.edu.cn):

        一、校友通讯录一份;

        二、校友合影一张;

        三、活动通讯稿一篇。

第六条  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解释权归校友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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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校友返校接待备案表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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